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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歷史學者孟森先生曾指出:「八旗者,太祖所定之國體也。」所謂「旗人」,廣義來說,即八旗組織的各種成員。清朝皇帝為求鞏固政權,相當仰賴旗人的力量,但在維護旗人特殊性的同時,亦需留意帝國內部多元族群、文化的兼容並蓄。本書除了具體呈現清朝入關後的法制變遷,以及旗人在清律中的特殊地位,或許還能對滿洲政權何以長期統治中國,提供一些思考方向。
*本書榮獲「郭廷以先生獎學金」獎助,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專刊」第40號
本書特色
1.本書榮獲「郭廷以先生獎學金」獎助,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專刊」第40號
2.莊吉發先生(國立故宮博物院研究員退休)專序推薦:「本書不僅嘗試與中國諸『非漢民族』政權的發展脈絡相結合,亦將中國法律史甚至現代法學的許多概念納入分析,儘量透過比較展現研究主題的特殊處。此舉可說是頗具挑戰性,足見作者不畏艱難的進取態度。」
名人推薦
莊吉發(國立故宮博物院研究員退休)
作者介紹
鹿智鈞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學士、碩士,現為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生。研究領域為明清法律史、清朝族群關係史,著有〈近二十年來(1989-2009)八旗制度研究的回顧與討論〉、〈陰惡之害:清朝前中期西南地區的「漢奸」問題〉與〈「格掄尼塔親」:以清朝旗人喪葬嫁娶規範為中心〉等文。
目錄
序/莊吉發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二節 研究成果的回顧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架構
第二章 旗人的刑事規範與司法制度
第一節 〈犯罪免發遣〉律的制定與意義
第二節 旗人刑罰中的「新例」與「發遣」
第三節 旗人的中央司法審判與訴訟制度
第三章 旗人的民事規範與糾紛調解
第一節 八旗田房政策與旗地糾紛的處理
第二節 八旗俸餉制度與旗人的錢債糾紛
第三節 八旗戶婚制度與旗人的家庭糾紛
第四章 旗人的行政規範與行政制裁
第一節 旗人的政治參與和官員處分制度
第二節 旗人的披甲當差和兵丁相關約束
第三節 旗人的人身與遷徙自由限制規範
第五章 皇帝對旗人擾民事件的態度
第一節 八旗軍隊擾民事件及其相關處理
第二節 日常生活的旗民衝突與官方對策
第六章 結論
後記
徵引書目
序
本系出版「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專刊」,迄今已有三十七種。一九七七年二月,張朋園教授接掌所務,為鼓勵研究生撰寫優良史學論文,特擬訂學位論文出版計畫。當時,亦將本系碩士論文榮獲「嘉新水泥文化基金會」、「中國學術著作獎助委員會」等機構獎助出版者列入,即「專刊」第(1)、第(3)、第(5)等三種。迨「郭廷以先生獎學金」成立,由獎學金監督委員會研議辦法,作為補助出版學位論文之用,「專刊」遂得持續出版。
郭廷以先生,字量宇,一九○四年生,一九二六年畢業於東南大學文理科歷史系,曾在國內、外知名大學講學;自一九四九年起,至本系執教。一九五五年至一九七一年,擔任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籌備處主任及所長,並於一九五九年至一九六二年,兼任本校文學院院長。一九六八年,當選中央研究院院士,是深具國際學術影響力的學者。
一九七五年九月, 先生在美病逝。李國祁教授感念 先生的學術貢獻,邀集本校史地系系友籌組基金,在本系設置「郭廷以先生獎學金」,於一九七七年十月開始頒授獎學金。獎學金設監督委員會,由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和本系教師共同組成,每年遴選優秀學位論文,補助印製「專刊」經費。三十多年來,本系研究生無不以獲得「郭廷以先生獎學金」獎勵,並以「專刊」名義出版畢業論文,為最高榮譽。「專刊」向由本系刊行,寄贈國內、外學術機構和圖書館,頗受學界肯定,惟印刷數量有限,坊間不易得見,殊為可惜。經本屆獎學金監督委員會議決,商請秀威資訊科技公司印製發行,以廣流傳,期能為促進學術交流略盡棉薄之力。
今年,適值郭廷以先生逝世四十周年,「專刊」以新的型態再出發,可謂別具意義。謹識緣起,以資紀念。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 二○一五年九月
後記
時間過得很快,這本書自草稿至正式出版,一轉眼已過了好幾個年頭。每當我回首此書從無到有的過程,內心總是充滿著各種感激。
由衷感謝師長們多年來的諄諄教誨,引導我逐步成長進而完成此書。感謝指導教授莊吉發老師不僅在學業上再三提點,每當我遭逢挫折時亦不吝給予鼓勵。莊老師常不厭其煩地叮嚀學生應嘗試查閱各類檔案,以及持續精進滿文翻譯能力,透過這種訓練方式打下的紮實基礎,至今仍令我受益無窮。感謝葉高樹老師與陳登武老師撥冗參與碩士論文口試,提出許多寶貴的修改建議,兩位老師平時即常關心我的生活與學業進度,對此我始終銘感於心。此外亦感謝林麗月老師、邱澎生老師、陳國棟老師、賴惠敏老師、陳惠馨老師與同窗好友們,在我撰寫碩士論文期間提供諸多重要啟發。最後還要感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郭廷以先生獎學金」惠賜出版機會,以及秀威資訊科技公司鄭編輯等人在出版作業上的大力協助。
本書是以碩士論文為基礎改寫而成,由於一些特殊緣故,我花費較多時日進行文字資料的校對與調整,整體章節架構則未有太大變動。歷經許久光陰才走完這最後一哩路,我深知完全是自己的問題,很抱歉讓長期關心我的師長朋友們失望,謹於此向您們致歉。
猶記得自從我決定以「八旗」為題撰寫論文時,許多人便好奇為何選擇這個題目,甚至有人根據我的外貌與較為特別的姓氏,推測我是因為身屬旗人後裔才從事該研究。然而在我的印象裡,家中長輩從未提及家族曾經入旗之往事,我與「旗人法律地位」的相遇,或許只是基於單純的緣分吧!這個課題其實遠比我想像中來得複雜,我常因無數迎面而來的挑戰感到灰心,不過即使如此,我始終很珍惜這段緣分。因為我逐漸發現這個看似專注於昔日故事的研究,某方面來說帶給現實的自己很多收穫。我仔細體會如何從多元視角觀察事物,並從中經歷各種反思,這些感受提醒我應抱持更成熟的心態,面對日後的人生課題。
走筆至此,我想向外公、母親、父親、妹妹與女友致上最深的謝意。家人無疑是我最堅強的後盾,陪伴我經歷許多喜怒哀樂。雖然你們對於我的堅持未必了然於胸,卻總是相信我的決定,謝謝你們讓我毫無後顧之憂地自由揮灑。謝謝女友接受與包容我的特點,也願意花時間理解我的內心世界,並常在我身處逆境時伸出援手。非常感謝家人與女友的無私支持,助我一路走到今日。
或許是基於史學研究者的「日常習慣」,我這幾年常想起那兒時歲月。小時候因為父母工作忙碌,外公一肩擔起照顧我的責任。年幼的我沒有安全感很害怕上學,外公花了許多時間陪伴我,耐心等候我慢慢適應學校團體生活,這段相處時光對我而言始終歷歷在目。個性樂觀和善的外公,一直是我心中重要的安定力量,我很想與外公分享出書的喜悅,也希望藉此表達誠摯感激之情。
不知不覺,若從就讀大學開始算起,至今已有十多年。在這段時而快樂時而困頓的歲月裡,我既努力接近每個歷史現場,也積極面對眼前各種考驗。過去、現在與未來的糾結雖曾令我不知所措,卻也在不經意間,向我緩緩道出些許微妙義理。但願自己能感恩與珍惜身邊每段緣分,安於世間顛簸,常保平靜地「重返豔陽下」。
鹿智鈞
詳細資料
- ISBN:9789863264774
- 叢書系列:
- 規格:平裝 / 382頁 / 25k正 / 14.8 x 21 x 1.91 cm / 普通級 / 部份全彩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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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連載
道光十六年(1836)間,鑲藍旗已故世管佐領常興之妻宗室氏,呈稱常興並無子嗣,願將其夫族兄領催德通阿之次子,現年六歲的養育兵忠祿過繼為嗣。鑲藍旗官員得知此事後,認為忠祿昭穆倫次相當與例相符,只要全族人等畫押同意即可送交戶部核辦。族人大多表示贊同,惟馬甲臺明阿、護軍班金泰等五人不服。旗員面對該僵局無計可施,乃將此案移送戶部審理。戶部查閱族譜後,發覺臺明阿並無子嗣可以出繼,班金泰等人雖與忠祿支派遠近相同,卻非宗室氏屬意之人。戶部基於忠祿為最適合立繼者的考量,令臺明阿等人儘速畫押咨部核辦,這場紛爭才告一段落。
道光二十五年間,鑲紅旗世襲三等子爵兼佐領雙和病故無嗣,雙和之妻那徐氏呈請過繼第四房夫弟文祥之子閒散永恰布為嗣,由於昭穆相當,「闔族俱已畫押具結」,惟第二房已故馬甲札克丹、已故養育兵額林泰之子養育兵雙瑞等四人,始終以「房分不明」為由拒絕畫押。此案送交戶部後,戶部表示該孀婦愛繼與例相符,要求雙瑞等人儘速畫押具結。不料雙瑞等人仍堅持己見,甚至連雙瑞之母那蘇氏,亦呈稱將永恰布過繼為嗣「房分不明」。那徐氏的立繼雖遭受諸多阻撓,卻得到官方的最終支持。戶部指出那蘇氏「係婦人不諳定例」,「未便因其攔阻致令孀婦絕嗣」,永恰布遂被允許過繼給雙和為嗣。
有一個網友在網上問了一個問題:他的妹妹,妹夫在老家小縣城安家,網友夫妻倆在大都市有房子。妹妹三十多結婚,好不容易懷孕,擔心小縣城條件不好,想帶著母親到哥哥哥那裡生孩子,然後在哥哥家坐月子。網友妻子堅決不同意,因為不方便也怕處理不好婆媳關係,姑嫂關係。 本身妻子脾氣就直來直去,怕跟婆婆有矛盾。所以看孩子讓自己媽來看的。 現在網友兩難了,他自己覺得跟妹妹感情很好,妹妹也說,只是借個房間住,有自己媽伺候,不會麻煩的。 網友的內心其實是傾向於同意妹妹來坐月子的。 我看了這個網友的問題,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可能我說的話也是挺直白。 大傢伙來評一評。看看我說的有沒有道理。 ... 真是兄妹情深。 作為一個婚齡十幾年的人,我給你提一個忠告:不要讓你妹妹到你家帶著你媽來坐月子。 不要等到家裡硝煙四起,一地雞毛的時候才後悔當初的決定。 你如果沒有嘗試一下,不死心,覺得我危言聳聽,我來給你捋一捋這裡面的厲害關係。 等你看完了再想一想要不要答應你妹妹。 1、你妹妹與你老婆的關係 也就是兒媳與小姑子的關係。 這個關係如果雙方都能為對方著想,多體諒別人,那麼關係還能維持的不錯。 畢竟沒有任何血緣關係。 但是顯然你的妹妹從她能提出這個要求來看,她是沒有為你老婆也是她嫂子著想的,她只想到了自己。 你們兄妹感情再好,也是各自結婚,有了自己的小家庭了,那麼相對來說,這就是獨立的。 非要突破這種清晰的界限而攪和在一起。不得不說你這個妹妹不僅拎不清,還有點自私,如果以我的個人看法來說,我還覺得有點膈應人。 為什麼這麼說呢,坐月子這種事情,需要一定的私密性,月子裡的女人因為經常餵奶,洗身子,在自己家裡可以沒有顧忌,穿衣隨便。 但是如果她來你們家,你們難免碰面,這樣方便嗎? ... 「女大避父」這句話聽過吧?女兒大了跟父親都要有一定的距離,不要過分親密,何況是哥哥。 你們也許會說我思想齷齪,你們是親兄妹,無所謂。 可是在你老婆眼裡,她心裡肯定是不舒服的,她不舒服矛盾就會滋生,家庭就不太安寧。 還有月子裡吃飯時間和睡覺時間都沒有個準點,絕對不是你想的,你妹妹說的那樣,僅僅是借個房間住一下。 她不吃飯嗎?不去洗手間嗎?她不起夜餵孩子嗎? 你能保證對你老婆孩子絕對沒影響嗎? 怎麼可能啊! 2、你母親與你老婆的關係 也就是婆媳關係,這歷來都是一道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難題。 聰明的人知道分寸感,明白各自的底線,把握好度,還是能相處的不錯的。 比如說你老婆,是一個比較有分寸的人,她本來就怕婆媳關係處不好,而用自己媽媽看孩子。 這樣婆媳矛盾少一些,因為你老婆的性子直,說話可能不會拐彎。 不在一起住確實好一些。 現在如果你妹妹來你家生孩子坐月子,你媽媽也要來,她不得不直面除姑嫂關係之外的婆媳關係。 婆媳關係遠遠不是一兩句話能夠道的清的。 ... 《婆婆來了》里有一句話說得好:婆媳關係,遠香近臭,煩的就是臉大和沒有自知之明的。 因為生活習慣的不同,說話方式不對付,以及很多無法想像的細小瑣碎的事情都可以成為矛盾激發的點。 與其到時候無法收場,真不如一開始別為了面子而答應。 3、你母親與丈母娘的關係。 這種關係是很微妙的。她倆的和睦與否,與你和你老婆的和睦與否是有很大關係的。 所謂愛屋及烏,丈母娘對你好,也是基於為了自己女兒好的前提。 婆婆對媳婦好,也是為了自己兒子好。 當然這樣做的都是明事理的丈母娘和婆婆。 如果遇到不通情達理的那就另當別論了。 不是有句話說的麼: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歡喜;婆婆看媳婦,越看越生氣。 如果你妹妹真的來了之後,你媳婦和老婆發生矛盾了,你丈母娘會向著誰?你母親又會向著誰?我想你心裡應該很明白吧? ... 姑嫂的矛盾會擴大到兩對母女之間的矛盾,進而就是夫妻矛盾。 噼里啪啦,一地雞毛。 這種情形是危言聳聽嗎?還是很有可能會發生的?我想你在下決定的時候一定要清楚,自己家人的秉性和老婆的脾氣。 當斷不斷反受其亂。猶豫不決後患無窮。 4、作為男人你要有擔當 最後,說句你可能不樂意聽的,作為一個已經成家立業的男人,應該有點擔當,這樣的事情根本就不用你老婆出面拒絕。 在你妹妹提出來這個要求的時候,你就應該想清楚利害關係。 現在小縣城也不是很差,大城市大醫院各種擁堵,床位緊張,在小縣城一樣安安穩穩生孩子,在自己家一樣坐月子。 何苦快生了頂個大肚子來回折騰,各種不便呢?自己不方便,別人更不方便。 再進一步,如果孩子出生了,是不是你所在的大都市幼兒園好,你妹妹也想讓孩子來上? 是不是大都市的小學中學教育條件好,她也會讓孩子住你家上學? 醒醒吧,省省吧,我的意見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媽。這樣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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